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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聚势攀登工程,着力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建国后党和政府在贵州创办的第一所大学。学校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占地面积3240亩、校舍面积115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353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223人,副高职称人员58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669人,研究生指导教师961人;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培养来自世界各地来华留学生2000余名。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胡耀邦、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先后到校视察。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擘画的学校“三步走”战略蓝图,坚持主线立纲明路径、人才聚势筑根基、学科融创强特色、数治赋能促革新,聚焦“六力”提升,努力实现“六新”突破,系统推进“六大工程”,根植贵州高质量发展沃土,深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锋引领者、传承民族文化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践行者、助力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的坚实支撑者、领航贵州民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干担当者,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为教育强国建设、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民大智慧和力量。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21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对象范围。通过我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
2026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民族大学官网发布公告,公告有效期为自2026年4月21日至12月31日止。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才查询资格审查、面试时间、面试成绩、岗位剩余计划等情况,请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
(二)人才应聘
1.查阅应聘要求。应聘人才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民族大学官网查阅《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及《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有关要求。
特别说明:(1)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才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应聘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70%及以上的,可纳入应聘范围。以下简称“专业比对”。(2)不符合附件1中引才条件要求的,但用人单位认定业绩条件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提请学校党委审议同意报名的,按程序引进。
2.投递应聘材料。应聘人才将以下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
(1)填写《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本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为2027年6月30日前毕业生,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近5年重要科研成果和荣誉表彰: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发表的科研论文,以及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发表的科研论文;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明专利;以及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等。注:在提交科研成果材料时,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课题需附课题申报书或结题报告;若成果涉密的,需提供保密证明。
(4)申请专业比对的应聘人才,除需提供《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外,还需分别提供有关比对材料: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留学归国毕业生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以及比对高校(国内)开设课程目录;申请研究方向比对的,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2项及以上重要研究成果(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作为比对资料。
以上材料,应聘人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根据收集应聘人才简历情况分阶段进行审查,一般每月集中审查一批。
2.审查方式。根据本方案规定、引才岗位要求及条件对应聘人才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3.审查结果。符合本方案规定、引才岗位要求及条件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不符合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将通过应聘人才投递简历邮箱进行反馈,并说明原因。
(四)考核(面试)
1.考核(面试)时间。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考核(面试)方式。考核(面试)方式按照现场(线下)形式进行。主要采取试讲、学术探讨、答辩、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才进行考核。
3.成绩计算。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C9高校毕业生按学术探讨占40%、面试占60%方式进行考核。
科研成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才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科研成果考核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面试)总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总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运用。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特别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面试)者,可在考核(面试)前两日书面申请延迟至下一批考核(面试);若应聘岗位计划已用完,则按申请无效处理。若未提出书面申请或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考核(面试)结束后,出现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自愿放弃时,可按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各岗位引才人数(剩余人数)与考核(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若该环节出现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时,则按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考察
通过考核(面试)、体检合格和校党委研究同意的应聘人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6年度和2027年6月30日前的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度及2027年6月30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曾有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准则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拟聘用公示。经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民族大学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民族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与考核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引进费按照按照入职当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的70%,剩余30%根据各层次人才科研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具体以应聘人才与贵州民族大学签署的协议书约定为准。
2.特别优秀的博士,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提供科研启动费。
3.入职前三年,工资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待遇;三年后,按人才实际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和发放相关待遇。
4.享受现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800元/月)待遇。
5.提供学校高层次人才过渡房免租金使用1年,但水、电、网络等费用自理;1年后按相关政策缴纳租金。
6.享受贵州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等待遇。
7.学校为应聘人才创造条件参与科研团队、课题申报、学科建设、访学交流、研究生指导等学习锻炼成长机会。
六、有关说明
1.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民族大学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2.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3.对不符合年龄要求、专业要求或招聘人数已用完等情况的优秀博士人才,由学术委员会研究专业需求意见,学校按“一事一议”等方式研究确定。对同意报名的,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同意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期为10年。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才,学校依据《贵州民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资格及条件管理办法》,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聘任岗位和等级。
6.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学科主导、灵活自主、择优遴选、动态评估”的原则进行。即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布局、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择优遴选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人才,亦可对发布岗位职数进行适时调整,若有调整将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公布。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7.联系电话:0851-83610231、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8.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贵州民族大学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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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系方式0851-86785360、1898482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