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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3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专职辅导员20名、教辅人员14名、幼儿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https://rsc.gznu.edu.cn/)、贵州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znu.edu.cn/)、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21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和《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同意”),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选择“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在登录界面完成账号注册后通过“账号密码登陆”或“手机快捷登录”,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特别提醒:
①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手机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②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④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5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24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24日17:00)后至2021年9月25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
特别提醒: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后准考证遗失者不能参加考试。
5.有关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无人报考(含无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时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下列部门联系:
①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07659、88285228;
②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1-83227076。
(3)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方式: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专职辅导员岗位为综合知识;其他岗位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10:00-12:00(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发布公告)。
(5)笔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详见准考证)。
(6)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③笔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本方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须达到进入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按①-⑦顺序提交):
①《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⑤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对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现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⑥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4)有关说明:
①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进入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③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3.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③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到考察阶段还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每个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都将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应在每个环节前查阅相关公告,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附件5)执行。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3227076(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3227014(贵州师范大学校纪委机关)。
六、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ls
2.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docx
3.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doc
贵州师范大学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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