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务员招考 > 国考> 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5


   [招考公告]公务员信息汇总

      [qq群]贵州公务员交流群: 461734862

   [笔试培训]公务员招考笔试培训

     [视频]公务员招考视频备考资料

   [面试培训]公务员招考面试培训

      [微信] 新文泰微信客服咨询号:xwtjy_02
   [备考资料]公务员招考备考资料

      [电话]咨询电话:0851 —86785360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微信扫一扫,获取历年真题


微信扫码添加获取考试资料微信号:xwtjy_01



:2019阳教师招聘面试辅导课程


:2019年贵州省事业单位面试培训课程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点击这里查看


关键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相关信息
新文泰 引领公考之路!
公务员招考 国考 省考 招考简章 历年真题
事业单位 招聘信息 信息汇总 报考指导 历年真题
教师招考 教师招聘 特岗教师 报考指导 历年真题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各地分校
全国联系方式0851-86785360、0851-86786360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

贵州省公职培训专业辅导机构,考公务员首选新文泰

备案号:黔ICP备15016424号-1

咨询热线
0851-86785360 0851-86786360

微信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