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备考之中国法的渊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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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中,法律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但因这部分知识专业性极强,故而成为了很多同学备考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今天,我们就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中国法的渊源给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概念

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分类

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

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主要有习惯、判例和政策等。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对法的渊源的考察主要集中在法的正式渊源上,尤其是法的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但因法的渊源的制定主体诸多,死记硬背不仅难度大,且极易遗忘。今天,我们就以二元立法体系的形式来学习法的渊源,以便大家稳固的理解并掌握法的正式渊源。

所谓二元立法体系,其实是双二元,一个指的是人大和政府立法,一个指的是中央和地方立法。在分析一个法的渊源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它是权利机关制定的,还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再次要搞清楚它是中央制定的,还是地方制定的。比如,宪法就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也就是中央的权利机关制定的;而地方性法规是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也就是地方的权利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也就是中央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是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的政府制定的,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体内容,大家可参照下面的表格进行学习:

 

以上就是中国法的渊源的核心考点。希望大家能够根据二元立法体系牢固掌握中国法的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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